近年来,随着升学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家长为子女教育问题倾注大量心血,甚至不惜重金寻求“门路”。这种焦虑心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帮忙办理入学”为名布置陷阱,致使学生家长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2024年,一起借办理高中入学实施诈骗的案件经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细致审查、依法指控,最终被告人被法院定罪判刑,彰显了维护教育公平、保护群众利益的决心。
中考失利求学心切,家长落入入学陷阱
2024 年 6 月,左某某一家遭遇了孩子升学的难题,其女儿中考成绩不理想,为了能让女儿顺利上高中,左某某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办法。正在左某某一筹莫展之际,他的朋友马某某的男朋友王某某,主动透露了一条“门路”,声称自己有亲戚在某重点高中身居要职,能够轻松解决孩子入学问题。有了马某某的牵线搭桥,左某某选择相信王某某的说辞。随后,王某某以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多次通过马某某向左某某索要钱财共计9000余元。左某某夫妻爱女心切,陆续将钱转出,满心期待女儿能因此获得入学资格。
谎言穿帮又生诡计,银行卡内资金被盗
然而,直到2024年8月底,新学期即将开始,左某某女儿上学的事情却迟迟没有进展。夫妻二人心中起疑,专程从外地赶回老家与王某某当面交涉。为继续维持骗局,王某某带着左某某夫妻前往之前承诺的重点高中,实地查看教室和宿舍,骗取左某某夫妻的信任。但骗局终究难以长久,没多久,王某某便谎称该高中的相关负责人正在接受纪委调查,事情办不成了。为了安抚左某某夫妻二人的情绪,王某某称可以转而联系另外一所高中,保证让孩子有学上。
几天后,王某某再次编造理由,称在办理学籍过程中,查到左某某的个人征信存在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入学手续,诱导左某某将一笔“还款金”存入其个人银行卡。随后,王某某以“协助处理征信问题”为名,骗取了左某某的银行卡及密码,并趁机将卡内两万余元存款全部取出,用于个人挥霍。
检察官细致审查,锁定诈骗犯罪事实
左某某在迟迟未收到入学通知且联系王某某无果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12月19日,案件被移送至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面对王某某起初的狡辩和混淆视听,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讯问工作,并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检察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王某某的供述中寻找破绽。同时,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一一比对核实。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王某某的行为存在诸多疑点,例如其所谓的 “亲戚关系” 纯属虚构,收取的费用去向不明等。检察官指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025年2月28日,经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西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35000余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子女求学应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遵守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切勿轻信他人所谓的“特殊门路”“内部指标”,以免落入诈骗陷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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