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15000元借款偿清!

来源:鲁网    2024-11-0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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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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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谢你们,被告已经将15000元借款偿清,我申请撤诉!”

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蓝田人民法庭诉中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及时将欠款15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了原告,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案结事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原、被告原系朋友关系,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5日,被告刘某某因父亲住院需要缴纳医疗费,通过微信向原告糜某某借款150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未果,甚至联系不上被告,原告无奈诉至本院,要求其偿还欠款15000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涉案标的额不大,因被告电话一直无法接听,法官一直未能联系上被告,导致该案存在调解阻碍。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居住的某村,反复向被告父亲释法明理,从其父亲处获得了被告的手机号码。法官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向其耐心释法明理及不偿还款项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刘某某主动联系原告并于开庭前偿还了该笔债务。原告糜某某自愿承担了案件受理费,向本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案件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天柱县人民法院蓝田人民法庭持续加大执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天柱县人民法院蓝田人民法庭 杨海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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