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表示,经过6年实践,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国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计划建设3700余项工程项目,投资超过1万亿元。
吉林、重庆等19个省份积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各地以机关、企业、学校为对象,累计建设了2.5万余个“无废细胞”,逐步形成从学校到家庭到社会的“无废”文化传播链。
郭伊均介绍,各地不断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已经完成了400余项制度制修订。上海市率先颁布了“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山东等6个省份将“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等出台了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的奖励办法。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提供“无废城市”建设融资支持,2023年投放到“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的资金超过了500亿元,北京银行今年发布了全国首个“无废贷”产品。
在源头减量方面,2023年,在113个城市中,除4个直辖市外,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109个地级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平均为2.03吨/万元,较2020年下降了6.8%。在资源化利用方面,贵州形成了磷石膏建材利用、生态修复等消纳途径,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1.8%。重庆市利用建筑弃土回用回填,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达到了241公顷。
郭伊均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通过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引导参与城市和地区在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并从“建设”向“建成”过渡,将“无废”理念和行动转化为生态环境“无废”的现实图景。(经济日报记者 吉亚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