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十堰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开展“扫清烟卡,健康成长”专题市场监察活动,从坚决打击一切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前市场环境中存在的部分零售客户,通过裁剪卷烟的包装壳制作成一张张风格迥异的烟卡,甚至有不良厂家直接批量制作精美的烟卡并向校园周边的店铺批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并要求在烟草产品的销售点设置显著标志,提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这种规定不仅适用于实际的烟草制品,也涵盖任何与烟草制品相关的宣传、广告或营销活动。即使烟卡本身不包含实际的烟草制品,出售或向未成年人提供带有烟草品牌标识的物品,依然被视为违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精神。
“烟卡就是个小纸壳儿,又不是向小孩卖烟,怎么这就违法了呢?”在专卖人员宣传禁止售卖烟卡时,一名卷烟零售户不解地问道。虽然烟卡不能算作为卷烟制品,但是烟卡可能被未成年人当作收藏品或玩具,其包装上所展示的烟草品牌和产品信息可能会无意中向未成年人传达烟草产品的正面形象,淡化其潜在危害。这种影响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在心理上对烟草产品形成不正确的认知,进而增加其未来尝试吸烟的可能性,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目的背道而驰。
零售客户正在签写客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在此次专题活动中,专卖人员做足准备,围绕“找准核心检查圈、列好宣传教育点、讲清法律道德线、铺好警示预防面”方针展开市场监察工作。首先在校园周边区域加强了对卷烟零售客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无论零售户是否具备烟草专卖许可证,均明确向其告知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卡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专卖人员深入市场后,对卷烟零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校园周边零售户未出现,不参与售卖烟卡的行为。此外,发挥诚信互助小组的法律法规宣传阵地作用,向零售户明确告知烟草专卖局对售卖烟卡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商家违规,绝不姑息,立即依法予以失信约束,降低信用评价等级。
专卖人员正在检查卷烟外包装上是否有裁剪痕迹
我们深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卷烟零售客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接下来,十堰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将继续秉持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承诺,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道路上扫除烟草制品及文化的侵害。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够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图片由张婉君 授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