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组织长江沿线公安机关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警务合作新格局

公安部组织长江沿线公安机关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警务合作新格局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4-0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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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北京4月2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效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4月1日,公安部组织长江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分别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警务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高沿江公安机关整体合作能力,着力提升防范应对安全稳定风险、打击涉江突出犯罪活动、构筑水域安全防控体系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此次区域警务合作协议的签署,形成了“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新格局。根据协议,围绕长江这一主线,长江上游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公安机关,中游江西、湖北、湖南公安机关,下游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公安机关将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缉私部门,分别建立三个警务合作区,同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区域、部门和警种合作,加强区域警务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沿江公安机关的合成作战能力,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警务合作新格局,积极打造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样板,切实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介绍,区域警务合作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区域重大合作项目以及跨区域案件联合侦办、统筹使用执法力量装备等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工作态势,加强经验交流、协商解决问题;建立警务信息及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实时交互共享,畅通重大信息预警通道;建立风险隐患协同防范机制,加强风险研判评估,积累协调作战经验,提升区域警务一体化多警种应急处突能力;建立联合防控机制,推进长江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交界区域治安防控,与有关部门密切联动,持续推进落实旅客乘船实名制,依法查处破坏航道设施和破坏航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长江航运安全有序;建立联合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对涉嫌跨地区的犯罪线索建立由主办地牵头、涉案地配合的跨省办案机制,建立跨省办案协作绿色通道,合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等长江流域犯罪利益链条。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江经济带发展事关全局,服务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公安部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区域警务合作协议为统领,推动沿江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一线带三圈”长江警务一体化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与海事、渔政、水利等涉江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共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跨地区办案协作制度,扎实推进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打防管控整体合力,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编辑:严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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