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进驻拉萨。西藏的和平解放粉碎了帝国主义等势力策划“西藏独立”的迷梦,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西藏从此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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