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队伍20年来在风口浪尖成功救助遇险人员5462

自2001年3月5日组建至今,20年来,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安全飞行70774小时18分,执行救助任务5349起,成功救助遇险人员5462人。

这支队伍20年来在风口浪尖成功救助遇险人员5462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3-05 17:0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3月5日北京电 从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获悉,自2001年3月5日组建至今,20年来,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安全飞行70774小时18分,执行救助任务5349起,成功救助遇险人员5462人。

直升机海上救助具有速度快,机动性强,视野开阔搜寻范围大,救助成功率高等特点,但由于客观原因限制,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没有条件拥有属于自己的海上飞行救助队伍。经国务院和交通部批准,为了填补我国海上飞行救助的空白,提高海上人命救助的效率,2001年3月5日,上海救捞局直升机队(现更名为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成立,拉开了我国海上飞行救助事业的序幕。20年来,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的发展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目前已拥有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4支专业救助飞行队,共有在职人数536人(其中飞行人员83名,救生人员65名,机务维修人员170名,航务人员(含气象和通导)55名。专业技术人员占救助飞行队总人数的70.4%。),航空器24架,值班待命点8个,飞行起降点50个,救助范围覆盖我国沿海重要海域,初步形成了覆盖我国沿海的空中救助飞行体系,成为我国“三位一体”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20年来,救助飞行队依托严格、科学的训练程序,在提高能力建设上不断寻求突破,救助飞行的覆盖范围由原来的80海里提高到现在的110海里,近海具备成熟的昼间海上救助能力,接警准备时间不大于30分钟。

除日常海上救助值班待命,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还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救灾任务。2008年汶川地震,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紧急派遣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4架专业救助直升机奔赴灾区,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执行任务30次,解救被困人员225人,运送13.8吨食品和饮用水。2010年8月,辽宁丹东连降暴雨,鸭绿江丹东段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洪峰,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临危受命,三天内出动直升机20架次,解救被困群众38人。2013年8月,辽宁抚顺发生特大洪灾,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出动救助直升机69架次,四天飞行56小时45分钟,投放救援物资3.6吨,转运被困群众和伤员109人。2020年4月,山东烟台、威海多地山火频发,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紧急调遣两架救助直升机,6天内飞行42小时35分钟,洒水209桶,有效阻止了火势蔓延。通过20年的发展,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在抢险救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应急救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做好海上应急救助和抢险救灾职责的同时,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主动作为,逐步搭建起了我国沿海陆岛救援网,为海岛岛民搭建起一座可靠的空中生命桥。以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为例,自2007年起,坚持完善黄渤海地区空中救援网,最大发挥陆岛空中救援网的效能,共执行救助任务589次,成功救助遇险岛民601人,解决了海岛群众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20年来,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救捞精神,在重大救助和抗震救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批先进典型,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冲得上去,救得下来。成功救助455名遇险人员的“80后”搜救机长马宏儒,我国自行培养的唯二的两名女搜救机长——宋寅、万秋雯,台风中倒飞成功救助16名外籍船员的搜救机长黄智斌,在抗震救灾中勇担重任的英雄机长李嘉。20年间,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获得了“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荣誉,被海上遇险群众亲切的称为“救助雄鹰”,成为我们党播撒在海上的德政工程。

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纲要要求加强海上巡航搜救打捞,健全搜寻救助系统。“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将进一步落实《加快推进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建设意见》要求,按照24小时全天候值班待命需要,配置航程更远、性能更优、具备夜间航行、复杂气象条件下防冰除冰能力的中型救助直升机,并配置固定翼飞机,提高深远海救助能力,实现快速出动、快速达到、快速施救,同时推进包括南沙在内的14个飞行起降点的布局,力争实现救助直升机120分钟在沿海离岸200海里以内水域形成多重覆盖,有效处置应对海上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刘世东】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