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篇》,其中提出,无发热,但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有下列四类情况的,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排查就诊。
四类情况分别是:发病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怀疑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家庭、单位或周边人员14天内有多人出现相同症状。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蒋若静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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