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年间严重暴力犯罪下降63%,人民群众获得实在幸福感

两会期间,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等,年均以4.8%的比例逐年下降,从16万2千多人下降至6万多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最高检:20年间严重暴力犯罪下降63%,人民群众获得实在幸福感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5-27 10:54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中国日报5月27日电(记者:张琰)两会期间,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等,年均以4.8%的比例逐年下降,从16万2千多人下降至6万多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张军说,1999至2019的20年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的大背景下,社会治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深化改革开放,人员物资在更大范围、以更快速度流动,经济社会各类管理更加精细化。所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暴力犯罪明显减少,法定犯罪大幅增多了。

据最高检提供的数据显示,20年来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了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了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说明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他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对一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必须从刑法上予以惩处,立法有针对性回应,新型犯罪的罪名增多了,有的行为也就从“非罪”变成了“罪”。比如,因为经济快速发展,汽车就成为家庭的必需品,有的家庭有两辆甚至多辆车。随着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交通秩序违法行为和酒驾、“醉驾”也上升了。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011年,中国刑法作了一项重要的修正,“醉驾”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类别写入刑法。过去10年间,“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去年,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罪32.2万人、盗窃罪24.9万人,分别占刑事追诉犯罪总数的17.7%、13.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讲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的需求日益增长。司法机关积极作为,人民群众从中收获的是秩序越来越好,安全感越来越强。“针对在一些时候、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社会矛盾仍然多发,我们一方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同时注重深挖‘保护伞’,使之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依法深化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民间调解、司法调解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张军说。

社会进入新阶段,犯罪结构发生新变化,人民有了新需求,司法的理念、政策就要跟进、适应,就是要更加体现依法治国,更加体现宽严相济,更加体现人性化,他说。

张军说,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往,社会上包括很多检察官自己都更多地认为检察工作就是捕、诉、严,实践中抗诉也多是认为判刑轻。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例如:近年来几起影响性防卫案件,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清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体现的就是客观公正,“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据他介绍,检察机关在行使批捕、起诉等职能中,始终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去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人数,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人数,较5年前分别上升32%和167%。“这样一个变化,我认为是给我们的人民、给我们的社会更大的、最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罪犯的改造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军说,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就是只要犯罪分子认罪认罚,法律规定就应当体现从宽。2019年,检察机关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去年12月这项制度适用率达83.1%。这说明我们国家对人权的保障、对人民福利的保障,有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越来越深入人心。

据最高检提供的数据显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的案件,20年间,从1999年整个刑事犯罪占比45%下降到2019年的21%。

(编辑:富文佳 许聃)

(张琰)

【责任编辑:富文佳】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