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两部门: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4-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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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4月14日电(记者 程思)近日,一些旅游景区在恢复开放期间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为严格规范解禁后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强调各地在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做到限量开放、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通知》要求,要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旅游车辆防控安全,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做到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关口前置,严控客流。要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要优化游览线路,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加强景区疏导和安全隐患排查,规范景区管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对旅游景区开放负主体责任,建立督导机制,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落实落细防控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各地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各类疫情防控指南和安全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程思)

【责任编辑:孙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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