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印发

《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印发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3-22 21:2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3月22日北京电(记者 赵磊)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纪委监委印发《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围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明确13个方面具体规范,提出“52个不得”刚性要求。

《规范》坚持以习主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适应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针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点、监管薄弱点、官兵关注点,把“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等要求细化具体化,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立起铁规钢纪,为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提供日常行为准则。

《规范》依据党和军队相关法规,从坚定理想信念、恪守纪律规矩、秉持公道正派、不谋个人特权、纯洁内部关系、纯净社会交往、严格家教家风、倡导俭朴节约、保持高尚情操、发扬斗争精神、依纪依法办事、培塑严实作风、严防失密泄密等13个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标定行为高线。同时,针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面临的风险考验,提出“52个不得”的刚性要求,划出行为底线。

《规范》强调,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规范内容,主动接受官兵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教育管理所属人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对违反有关要求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赵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