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2020-02-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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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近年来民营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已超过60%,民营经济对GDP贡献超过60%,民营经济为全社会创造就业岗位占到80%以上。民营企业为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前民营经济也已经发展成为了国民经济成分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

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及时出台措施解决民企实际困难。就现实而言,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由于融资渠道狭窄、资金链比较紧张,甚至因资金不足导致生产和经营都处于疲软状态。同时,部分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权益保护也不容忽视。从这个角度来说,各地都应结合实际,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推进,实现对民营经济的有效司法保护已经成为了各级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就明确强调,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最高检也相继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用以规范、指导对于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

千道理万道理,落实才是硬道理。受多种因素影响,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往往面临着一定困难。比如,有媒体就曾报道,河南艺之聪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竞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68号附1号的六套房产,而租用了该房产东半部一至九层经营汉庭酒店的郑州利湾酒店有限公司、河南酩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却拒不配合,同时还以各种理由拒付租金,后来随着相关部门介入,经济纠纷案子却成了刑事案件,最后导致受害民企老板家属新年前夕“拜寇准求特赦”。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放水才能养鱼,民营企业发展离不开适宜的营商环境。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必须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持续发力。往细里说,就应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把该放的权放到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中国有着14亿多人口,有全球最大中等收入群体,当前经济内在韧性不断增强,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变,这都是民营经济难得的发展机遇。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美梦不会自动成真。坚持守法经营,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做大做强核心竞争力,民营企业将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也必须扛起时代责任,坚决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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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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