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12-0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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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2月9日电(记者 王晓东) 近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通知》再次肯定了近年来福建省和三明市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践,提出要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

国家卫健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重在学习精髓,把握重点和关键。党委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医改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承担领导推进责任,一个领导分管“三医”职责,确保医改政策的高效决策和有效实施。

要坚持整体谋划、综合推进、逐步拓展,省、市、县各有关单位齐心协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一盘棋推进改革。要学习敢为人先、主动进取的团队协作精神,建立一支有情怀、有能力、敢担当、能战斗的改革管理团队,坚持医改正确方向,把握改革关键环节,坚定改革决心信心,齐心协力,上下一心,实打实、硬碰硬推进改革。

据了解,福建将三明经验融入全省医改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之中。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以健康为中心、以党政为主导、以医药为切口、以医保为引擎、以医院为主体”的改革路径,及时将三明经验上升为体制机制。尤其是将三明市治理医药耗材腾空间、理顺医疗价格调结构、完善医保支付保衔接、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等经验,作为全省医改规定动作,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以医药改革为突破口,建立药品耗材采购一体化平台,持续挤压价格水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建立健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监管、交易、结算等机制,创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两票制”、医保统一结算药品货款;在实现耗材“零差率”改革基础上,推进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价格全省共享,耗材价格平均降幅22.59%。通过外部治理和医院内部管理齐发力,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费支出从2014年之前年均增幅15%以上转为近4年“零增长”。

二是以价格改革为关键点,“腾笼换鸟”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先平移、后理顺、小步快走”原则,及时将降价腾出的空间转换为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全省推开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时,同步实施了价格补偿、财政补助和医保支付“三合一”政策,确保了改革的稳步推进。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全省各地共调价10次,累计调整项目11039项次。通过价格调整和规范行为,全省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014年的19.98%提高到2018年的30.24%,提升10.26个百分点。

三是以回归公益性为落脚点,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合理调动积极性。全面推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工资总额核定和内部绩效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全省各统筹区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病种达700个以上,目前已启动第四批病种的遴选工作,新增病种约180个;在三明、南平和3家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试点,其中三明市C-DRG收付费出院病人占比达62.88%;3所试点医院C-DRG收付费改革也已落地实施,病种分组数达到800多组;全省41个县域医共体全部实行医保打包支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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