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不仅顺应了国际法治发展的时代潮流,而且通过其公正、专业、便利且低成本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来源: 中国日报
2019-05-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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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西安5月30日电(记者 曹音)2019年5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Ruoychai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Inter-Biopharm Holding Limited)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第一槌”。

本案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五件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王淑梅、孙祥壮、张雪楳、丁广宇、郭载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此前,合议庭分别于5月15日和5月27日就本案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本次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各方当事人就以下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自去年6月29日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关于“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规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开局良好。去年年底,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涉及日本、意大利、泰国等国家当事人在内的第一批案件,目前已有部分案件进行了庭前会议、询问等程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需求也随之增多,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不仅顺应了国际法治发展的时代潮流,而且通过其公正、专业、便利且低成本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与“第一槌”旁听的专家学者表示,本案公开审理不仅向公众展示了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模式,也为树立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公正、专业、便利的“亲商化”国际形象做出了有益探索。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次开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后续审理相关案件或同类型的案件提供了蓝本,展现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也为我国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随着近些年国际商事纠纷越来越多,如何解决此类纠纷、通过什么机制解决纠纷,全世界都在探索。单文华表示,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必要通过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在国际舞台上发声。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沈四宝在旁听庭审后也对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效力等给予了肯定。“该案的审理彰显了我国国际商事审判机制集调解、仲裁、诉讼于一体的‘一站式’平台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

以红牛公司相关案件为例,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审前调解并按照给定的时间内选择了数名专家委员。但今年4月,因一方当事人放弃审前调解,案件才转入法庭诉讼阶段。

沈四宝说:“这类案件如果想在其他国家的国际商事法庭解决都不会有如此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换句话说,我国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了更多争端解决的选择,方便他们在一个平台内就可以享受到调解、仲裁、诉讼的服务。”

本次庭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来自国内外多家媒体记者全程旁听案件审理并进行现场报道,中国法院网对庭审进行了图文直播。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华使节、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代表及高校师生代表等80余人参加了旁听。

本案将择日宣判。

(曹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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