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多措并举打好精准施保“组合拳”

2018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把精准施保、规范管理作为全省民政系统首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坚守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工作底线,采取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阳光低保、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及按月社会化发放、充实基层经办力量等系列“组合拳”,切实加强精准施保,落实兜底保障职责任务。截至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全部实现城乡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打卡发放,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云南省民政厅多措并举打好精准施保“组合拳”

来源: 慈善公益报
2019-05-0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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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把精准施保、规范管理作为全省民政系统首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坚守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工作底线,采取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阳光低保、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及按月社会化发放、充实基层经办力量等系列“组合拳”,切实加强精准施保,落实兜底保障职责任务。

一是完善农村低保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提请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低保条件,加强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好兜底保障职责。

二是严格执行备案管理。2017年制定出台《云南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三类人员近亲属低保申请做到100%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100%逐级登记备案、系统标注,在全国率先实行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亲属享受低保上备一级管理,解决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其他公职人员近亲属参照执行。

三是大力推进阳光低保。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全省县(市、区)均通过政务网公开低保对象姓名、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原有电话举报、金色热线、信访处置基础上,制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建立省、州、县、乡四级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快速处置和反馈,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截至目前,省、州、县、乡四级投诉举报电话均已由省民政厅统一对外公布、逐级公开,省级收到投诉举报网络信件55件、电话300余个,全部按规定限时办结。

四是排查化解政策保。坚持“杜绝增量、化解存量、分类施策、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和妥善处置因征地、拆迁等原因批量纳入的历史遗留“政策保”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在保的符合条件的对象有43545人,不符合条件的“政策保”对象由2017年的32.68万人减少到686人,127个县(市、区)不符合条件的“政策保”对象已全部清零。州(市)、县两级财政共安排一次性经济补偿资金725.09万元,每年安排长期性生活补助1668.9万元,用于保障退保政策保对象基本生活。

五是狠抓问题整改。从2018年5月起,全省部署用3年的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纪委移交的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清单,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挂牌督办、销号清零。截至目前,9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6名工作人员和涉案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全部追回。印发《云南省民政系统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整改按人施保问题,除可按单人户申请低保的几类情形外,严格执行按户施保规定,全省户均保障人数由年初的1.68人提高到12月底的2人,高于全国1.81人的平均水平。

六是强化信息化支撑保障。省、州(市)、县三级均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依托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严格实行逢进必核、把关增量,通过全库比对、复核存量,双管齐下提高对象精准度。省级实现和扶贫、公安、人社、公积金、残联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建立数据实时比对、动态监测和排查清零机制。2018年6月起,全省全部统一使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在线办理低保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业务,做到“线上”“线下”数据统一,账实相符,根治数据不够精准、动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取消困难学生在校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清单,能通过系统比对获得的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19年底前,全省将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各级现有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低保网络申请上线办理,让群众清楚提交材料、实时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快捷、明白地得到救助。

七是全面推行城乡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2018年8月,省民政厅联同财政厅、银监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和按月发放的通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科学合理简化资金调度、拨付手续。截至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全部实现城乡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打卡发放,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八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的服务管理办法,从2019年起,省本级预算安排3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民政助理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确保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的100%入户核查、主持村级民主评议等工作全面落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通过以上系列工作开展,全省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等程序更加严格、规范,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关系保”“人情保”,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低保金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大幅提升。(记者 钟 伟)

(钟 伟)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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