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1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值4.7万亿元

2018年1-11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值4.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以占全国二万分之一的土地面积,实现了约六分之一的外贸总量。

去年1-11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值4.7万亿元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1-1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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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月10日电 (记者 胡永启)1月10日,国新办举行《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吹风会。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在吹风会上指出,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发展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国介绍,2018年1-11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值4.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1.1%)的16.8%,以占全国二万分之一的土地面积,实现了约六分之一的外贸总量。目前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原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正加快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4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96个。

(胡永启)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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