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安居房7年来经历30余次5级以上地震 无倒塌

作者:张怡 阿依别克·阿斯哈尔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11-27 18:26:06

中国日报11月27日电(记者张怡 阿依别克·阿斯哈尔)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治区近年来已建成的农村安居房经受住了7年以来30余次5级以上地震的考验。新疆,特别是南疆地震多发频发。近年来,自治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确保地震损失降到最低。

新疆农村安居房7年来经历30余次5级以上地震 无倒塌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一处安居房 摄影李铁林

近年来,发生在新疆和静县“6?6”级、于田县7.3级、皮山县6.5级、轮台县“5.3”级、新源县“5.0”级、阿克陶县“6.7”级、呼图壁县“6.2”级、塔什库尔干县“5.5”级、精河县“6.6”级、库车县“5.7”级、伽师县“5.5”级等破坏性地震中,各地新建的农村安居房完好无损。

据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提升抗震能力及应急保障措施,近年来新疆抗震机构制度不断健全。多年来,自治区自上而下成立了住建系统抗震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和建设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不断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建立了抗震防灾应急专家库,开展抗震救灾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住建系统每年对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震灾害对各族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和保障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1212.409亿元,建成农村安居房150万户,600余万各族农牧民群众入住新居。“十三五”前期的2016-2017年两年间,自治区计划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60万户,累计投入资金452.29亿元。2018年,自治区又计划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28.2万户,到2018年9月底,已累计投入资金131.55亿元,开工农村安居房27.54万户。通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不仅改善了各族农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也极大地提高了住宅建筑抗震能力。

相关人士介绍,在安居房建设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按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编制房屋建设图集便于农民建房选用。同时采取一定的抗震构造设防措施,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把工程施工质量关,确保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自治区已建成的农村安居房经受住了7年以来30余次5级以上地震的考验。

同时,自治区开展了危旧房屋的抗震性能排查工作。对于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建建(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制定抗震加固计划,确保危旧房屋的抗震设防安全。重点对上世纪80、90年代早期建造的各类住宅,办公建筑、商场、影剧院、宾馆、医院、学校等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排查,并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建筑的危险程度进行鉴定确认,及时拆除危房建筑。

(编辑:严玉洁 许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