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7月20日电(记者 蒋成龙)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造就更多工匠人才,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近日联合启动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将于年底前后揭晓10位“大国工匠年度人物”。
发布活动采取各省级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推荐各行各业顶尖工匠人才,与职工群众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广大职工可通过活动组委会专用邮箱(2018dggj@acftu.org)推荐、自荐身边的大国工匠,于8月5日前报送相关事迹材料。
活动坚持从严从优的标准,要求推荐人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二是具备世界一流、国家和行业顶尖技能水平,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发挥关键作用,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三是在当前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四是具备一定的荣誉基础,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工匠人才”荣誉称号。
为保证发布活动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组委会特别成立由相关行业领域业界知名专家、著名劳模、资深媒体人士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全国范围报送的工匠人才进行评审推选。工人日报、人民网、央视网、央视新闻移动网、中工网及工会系统新媒体等将同时启动“我为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点赞”活动,欢迎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支持自己喜爱的大国工匠。
“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拟于2018年年底前后在北京揭晓,现场公布10位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黄金时间将播出揭晓活动。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联合开展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按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和造就更多工匠人才,进一步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引导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二、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三、活动时间
2018年7-12月。
四、发布人数
“大国工匠年度人物”10位。
五、“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高尚。
(二)具备世界一流、国家和行业顶尖技能水平,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发挥关键作用,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
(三)在当前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具备一定的荣誉基础,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工匠人才”荣誉称号。
六、组织领导
(一)组委会。
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成立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组委会,由全国总工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筹指导发布活动。
(二)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全总宣传教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有关部门和全总办公厅、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业界知名专家、著名劳模代表、资深媒体人士等组成,负责提名入围、评审推选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等工作。
七、推荐办法
(一)各省级工会推荐。各省(区、市)总工会负责本地工匠人才寻找、推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严格审核,并按要求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3名工匠人才候选人。
(二)各全国产业工会推荐。各全国产业工会负责本系统工匠人才寻找、推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严格审核,并按要求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2名工匠人才候选人。
(三)群众推荐。推荐活动向社会开放,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通过组委会开设的网上推荐系统推荐、自荐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梳理候选人情况并反馈至其所在省级工会或产业工会统筹推荐。
八、发布活动安排
2018年12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晚会,现场揭晓10位2018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仪式上为“大国工匠年度人物”颁发纪念证书,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播出。
九、候选人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18年8月15日之前。
(二)报送材料。
1.填报完整并加盖省级工会印章的推荐表;
2.3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
(三)报送方式。
1.请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劳模管理处邮箱laomochu@acftu.org,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省份(或产业工会)+大国工匠年度人物材料”。
2.请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事迹材料邮寄至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为便于接收,请发EMS)
联系人:朱 洵 010-68591856 13811820543
王 一 010-68591853 18611155364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邮政编码:100865
传 真:010-68591874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