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专访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打击“老赖” 解决“执行难” 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

作者:曹音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7-09 09:48:42

中国日报专访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打击“老赖” 解决“执行难” 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

中国日报7月9日电 (记者 曹音)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日前接受《中国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制度、打击拒执行为等一系列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的行动措施,充分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也是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

孟祥指出,将“老赖”纳入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部委签订协议对“老赖”采取各种限制性措施等举措,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精神,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的要求。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123万人次。该举措给“老赖”施压一年后的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俗称“总对总”平台,方便法官“主动出击”,通过信息化有效解决“执行难”。

该平台建立之初仅有20多家国有大型银行,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提供网络查询事项,且不能实现网络控制财产,财产查询类型极其有限。经过同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等单位的联网,以及法院自身的不懈努力,目前,该系统的网络查控范围已发展到3800多家银行,扩展到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同时,该平台能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财产形式,实现了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

除此之外,2014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惩戒效果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截止今年6月底,共限制“老赖”飞机出行的1222万人次,高铁出行458万人次。

2015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44个部门共同签署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初步构建起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大格局。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59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147项,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进行限制。

今年是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有60个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门加入到联合信用惩戒体系中,涉及11类150项惩戒措施,多部委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工作制度。比如教育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司法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等。比如,截止今年6月底,共有28万人次的“老赖”被限制担任企业主管、法人等。

“可以说,过去几年,随着联合惩戒格局逐步搭建成功,我们真正做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孟祥说。“通过给失信的人在生活上设限,不仅是为了督促他们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是为了推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孟祥告诉记者,在过去五年大力度打出解决“执行难”组合拳后,惩戒效果明显。截止目前,已有280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惩戒效果突出,但我们也不能松懈。”孟祥说。今年6月至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工作。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法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六个巡查组进行实地巡查,督促检查各地法院落实包括失信惩戒在内的各项工作要求。

同时,孟祥表示,最高法院今年还将全面完成执行规范体系的建设,我们将再出台包括股权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网络评估三个司法解释,保证规范推进执行工作。针对一些“老赖”的拒执行为,全国法院绝不“手软”,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数据显示,从2016年至今年6月底,已有7590名“老赖”因拒执罪受到了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

孟祥说,“人民法院通过倡导和推进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强化打击拒执行为等活动,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建立失信行为进行事后惩罚、完善惩戒机制的积极探索。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这些制度机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创新。结合这些年破解执行难开展的专项打击行动和执行宣传活动,我们希望在社会上营造起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另外,司法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制作用,还体现在引导民众和市场主体增强商业风险、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孟祥说,“经验和实践都表明,无论信用体系如何完善,总会存在权利人无法实现权益的情况,这些都是权利人和司法工作不得不面临的现状”。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全面发力、全面提升的新时期。人民法院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作的努力,只是一个起点,我们会勠力同心、不断进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孟祥补充说道。

(编辑:齐磊 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