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4-27 13:44:33

中国日报北京427日电(张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11日实施以来,迄今已逾十年。2008年至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101件,案件数量持续呈现高位运行态势。为客观反映十年来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探索总结十年来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规律,引导提升用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理性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十年来的劳动争议审判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

案件类型情况: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为18194件,占比58.5%;涉及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案件为8775件,占比28.21%;涉及工资差额的案件为8826件,占比28.38%;涉及加班费的案件为8864件,占比28.5%;涉及奖金或提成的案件为5909件,占比19%;涉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案件为5362件,占比17.24%;涉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案件为18685件,占比60.08%;涉及社会保险(包含工伤保险)的案件数为14138件,占比45.46%,其中工伤保险案件占比为19.4%;涉及劳务派遣的案件数为2028件,占比6.52%;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数为1590件,占比5.11%;劳动者为男性的案件数为18039件,占比58%,劳动者为女性的案件数为13062件,占比42%

数据显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占比较高。6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系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但未支付经济补偿、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等。

案件诉讼请求多,新类型案件呈现增长态势。只有极少数案件是单一诉讼请求,绝大部分案件至少包括以下两种以上的诉讼请求: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工资差额、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奖金或提成、确认劳动关系等。涉及风险抵押金、激励奖金、特殊福利、网络平台等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审理难度增大

此外,违反劳动基准的问题依旧突出。用人单位未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严重超时加班、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程度不够、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不能得到及时充分救济等问题依旧突出,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保障仍需加强。

为顺应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的需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12月底设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合议庭(后更名为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和人事争议案件,有效缓解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加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

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因不易请假、日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存在一定现实困难的情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推出劳动争议“晚间法庭”和“周末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安排晚间或周末开庭,极大的方便了劳动者诉讼,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编辑:黄硕 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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