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西藏旅游,游客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达穷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16 10:19:47

中国日报拉萨3月16日电(记者 达穷)2017年10月14日,西藏自治区12315指挥中心接到来自广东的游客张卓芬女士的投诉。张女士称她在林芝柏树王景区购买了价值5300元的土特产,后经业内人士感官鉴定野生松茸为鸡腿菇冒充。张女士与店方多次交涉无果后拨打了12315。12315指挥中心按属地管理分流至林芝市工商局。经林芝工商部门调解,经营者退还4800元松茸货款并致歉。事后,张卓芬女士称赞西藏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的家!”。

这是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张粉娃向与会媒体讲述的一段故事。

多年来,西藏自治区致力于构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打造无障碍旅游区。据新华社日前报道,2017年西藏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561.4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0.6%。面对数量迅速增长的游客,西藏自治区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如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好西藏的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对于来西藏的游客来说,投诉应注意哪些事项?

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加措、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张粉娃分别就以上问题作了说明。张粉娃介绍,2018年,西藏自治区工商机关将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要求,从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出发,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努力为旅游者营造一个公平、诚信、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维护西藏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加措提醒来西藏的旅客投诉应注意的两件事:一是在旅游当地投诉时可以采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西藏工商12315”微信公众号或直接到工商机关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二是旅游者离开了西藏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也可以通过拨打12315投诉电话,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登录“西藏工商12315”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需要注意的是保全发票、收据、付款记录等证据。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在受到投诉举报、确认投诉符合法定条件后,7个工作日之内要予以处理并且告知投诉者。一旦涉及到民事纠纷,作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有行政调解的职责,只要双方愿意调解,工商部门就组织调解,调解要在受理之日起的60日内终结。

(编辑:孙若男 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