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12月8日电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布了2017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其人员名单,并向全国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2017年第三批联合惩戒“黑名单”数量超过前5批的总和,涉及158家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169人。由2015年以来公布的5批共69家失信企业增加到本批158家企业,数量大幅提升,体现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这是要向社会向企业发出一个强烈信号,安全生产的诚信制度建设是持续的,是越来越强化的,从而让企业守法、尊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获悉,本次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的158家企业,主要包括: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瞒报事故的;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下达整改指令后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超层越界开采的;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的等8类情形。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信誉,一旦违法必遭处罚,要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营造市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环境,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编辑:严玉洁 潘一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