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基本情况

来源:
2017-09-05 19:17:57

我国是受荒漠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有“三最”之称,即“荒漠化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受影响人数最多”、“防治成效最显著”,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方面我国认真履行公约义务,做好自身防治工作。我国已形成相对成熟法律、政策、科研、规划、考核及工程建设和监测评估体系,从上世纪50-90年代末以沙化为主要形式的荒漠化长期持续扩展,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治理,2000-2014年实现了连续十几年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以及荒漠化程度的减轻。

另一方面我国积极参与公约各项国际进程,推动了公约建立履约审查委员会,支持设立区域履约机制,全程参与了公约《十年战略》以及《未来战略框架》研究和制定,为公约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大力支持国际防治荒漠化治理进程,与公约秘书处合作,先后承办了亚洲部长级会议,妇女与荒漠化国际会议、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国际会议、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全球纪念活动等重大活动;承担了亚洲区域荒漠化监测与评估专题网络,建立了防治荒漠化国际培训中心,多年来开展一系列对发展中国家技术研修和培训,受到各缔约方,特别是受荒漠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一致好评。

我国将荒漠化防治作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我国主导或参与的相关国际机制,如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中国与海湾组织合作论坛、中日韩三国合作机制、东北亚环境机制等都将荒漠化防治列为了优先领域。2015年6月国家林业局与阿拉伯联盟干旱地区和旱地研究中心还签署《荒漠化监测和防治合作备忘录》;2016年6月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发布《“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倡议》;积极推动在埃及等发展中国家建立防治技术示范中心,通过国际合作与广大受影响的国家共享经验,提升水平。

为表彰我国履约成绩,2002年和2009年国家林业局获得荒漠化公约秘书处授予的“防治荒漠化杰出贡献奖”。 中国治沙典型经验多次收入荒漠化公约大会文件和最佳模式汇编;中国治沙英雄牛玉琴、石光银获得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的拉奥博士奖和杰出粮农奖;治沙英雄王有德事迹视频在荒漠化公约专门网站播放,亿利资源集团获得荒漠化公约授予的“全球旱地卫士”称号。我国编写的《中国防治荒漠化传统知识和最佳实践》获得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表彰。宁夏中卫沙坡头、新疆和田和赤峰敖汉因治沙成效获得全球环境500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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