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
“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
防治荒漠化:
“防治荒漠化”包括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为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土地综合开发的部分活动,目的是:(一)防止和/或减少土地退化;(二)恢复部分退化的土地;(三)垦复已荒漠化的土地。
土地:
“土地”是指具有陆地生物生产力的系统,由土壤、植被、其他生物区系和在该系统中发挥作用的生态及水文过程组成。
土地退化:
“土地退化”是指由于使用土地或由于一种营力或数种营力结合致使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雨浇地、水浇地或草原、牧场、森林和林地的生物或经济生产力和复杂性下降或丧失,其中包括:(一)风蚀和水蚀致使土壤物质流失;(二)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或经济特性退化;(三)自然植被长期丧失。
干旱:
“干旱”是指降水量大大低于正常记录水平时发生的自然现象,引起严重水文失衡,对土地资源生产系统造成有害影响。
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
“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是指年降水量与潜在蒸发散之比在0.05至0.65之间的地区,但不包括极区和副极区。
缓解干旱影响:
“缓解干旱影响”是指与预测干旱有关并旨在防治荒漠化方面减轻社会和自然系统易受干旱影响的活动。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指由一个区域主权国家构成的组织,它对本《公约》所涉事项拥有管辖权并按其内部程序被正式授权签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
发达国家缔约方:
“发达国家缔约方”是指发达国家缔约方和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