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打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走廊

作者:张琰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24 09:39:50

中国日报6月24日电(记者 张琰)记者今天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获悉,6月24日,全国律协在京正式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下简称《国别报告》),宣布成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与印度、老挝、蒙古、波兰、泰国等国家律师协会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这是中外律师交流合作的一次盛会。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致辞。来自希腊、匈牙利、以色列、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塞尔维亚、泰国等1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与中国律师齐聚一堂、集思广益,共同推动和引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同仁迈向更高水平的交流与合作,为建成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之路提供法律支撑。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这一倡议体现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主题,顺应了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了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四年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是重要保障。

受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熊选国委托,全国律协秘书长何勇代为致辞。中国司法部高度重视并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先后成立服务“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制定《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6年12月,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2017年5月,司法部召开由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全国律协等1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力求通过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共同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迈向新台阶。

熊选国副部长就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转达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对待的基础上, 遵循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深刻认识法律服务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保障依法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功能作用,携手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行稳致远,努力把法律与司法行政领域合作推向更高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根据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国际规则适用,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咨询和参谋作用,为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人文合作、防范法律风险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繁荣,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借助有关国际会议、博览会等场合,推进沿线国家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国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共同筹建“一带一路”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和法律服务信息数据库,推动一批中外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合经营和业务联盟关系,推动中外律师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

在中国司法部、全国律协的推动下,当前“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正处加速发展的时期。截止2017年3月,共有38家律师事务所在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65个境外分支(代表处),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255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大陆)设立了323家代表机构。其中,有6家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7个境外分支(代表处)(香港、台湾除外),新加坡、阿联酋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了9家代表处,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推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亚洲、欧洲、非洲等60多个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存在显著差异。社会主义法系、资本主义法系、大陆成文法系、英美普通法系、伊斯兰法系并存。法系的不同,以及规范“一带一路”的法律制度,包括全球性法律、区域性法律、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内法等法律的不同,使得“一带一路”建设面临错综复杂的法律环境。因此,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前提是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有深入研究和全面认识。

王俊峰会长表示,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是中国律师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全国律协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开展了系列工作。制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先后举办4期培训班,培养律师涉外领军人才500多人,组织选派164名律师到国外学习交流。启动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组织撰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建立由国内律师和境外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跨境律师人才库,聚集一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并搭建“一带一路”国家国际法律服务合作网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收集整理中国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代表性案例96件,推广宣传中国律师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经济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

为帮助“走出去”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由全国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律师共同撰写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经过中外律师多方共同不懈努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顺利完成并出版。熊选国副部长高度重视项目的进展,并为《国别报告》作序。

据项目总协调人、全国律协国际委副主任姜俊禄介绍,《国别报告》分上下两卷,由“一带一路”沿线43个国家的投资法律环境报告组成,内容涵盖了投资、贸易、劳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六大领域。具体包括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基本法律环境概述,相关国家市场准入、外汇管理、融资、土地政策、公司设立与解散、并购、竞争管制、税收政策、证券交易、投资优惠、贸易法律规定及管理、工会与劳工组织、劳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争端解决方式及机构等具体法律制度。这对于增强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环境的了解、提升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风险范防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成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伟大的事业呼唤高素质的人才。全国律协宣布 “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成立。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写作的143家中外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事务所72家、外国律师事务所71家)、205名中外律师(中国律师84名、外国律师121名)被纳入“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成为首批人才库成员。

全国律协建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的目的,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储备并培育一批熟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在特定专业法律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顶尖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国际法律服务合作网络发展,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性、高水平的法律专业支持。

随着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深入开展,全国律协将完善律师库相关制度,按照国别和专业领域对律师库进行管理,成立律师库专家评审委员会,吸收符合标准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入律师库。

全国律协将积极推动跨境律师人才库在以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组织中外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探索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深度合作和持久发展;总结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和布局提供决策依据;健全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积极推荐具备丰富执业经验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同时向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的中国企业积极推荐。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的组建和运行,将不断促进中外律师携手共进,凝智聚力为 “一带一路”建设开辟一片法治的蓝天。

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自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启动以来,报告国别协调人与外国律师同仁本着共同的使命愿景,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也加深了彼此之间的认识和友谊。

基于双方共同加强法律服务合作与交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双边法律服务务实合作的意愿,全国律协与印度、老挝、蒙古、波兰、泰国律师协会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双方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指导下,尊重彼此利益和重大关切,深化彼此互信。维护和促进既有的双边合作机制及双方共同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对接、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各尽所能、相得益彰。遵循成熟的国际惯例、国际通用法律法规、市场导向、专业原则,推动双方在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双方合作领域包括:律师协会间合作。双方希望就各自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定期开展高级别对话与交流,通过互访、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沟通合作,推动双方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的对接和融合,探讨如何利用双方比较优势最大力度地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法律服务领域合作。深化双方法律服务领域合作,探讨推动实质性合作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如律师服务两国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投融资、制造业、农业技术、信息技术、清洁能源、监管协调、公共财政管理等,共同保障双方重大合作项目平稳顺利推进。深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间交流合作。推进两国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间的友好交流合作,组织双方青年律师间的培训交流活动,为两国律师事务所在对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政策参考和便利条件,促进两国律师行业的交流与互鉴。搭建“一带一路”律师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双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律师合作平台。加强在联合国、丝路基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欧博览会、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国际和地区机制中的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利益、深化区域法律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他双方一致同意的合作事项等。

与此同时,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与斯里兰卡D.L.&F.De Saram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与以色列西博雷律师事务所,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与马来西亚Kadir, Andri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与塔吉克斯坦GRATA International 律师事务所,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与塞尔维亚Bojovic& Partners律师事务所,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和以色列西博雷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与匈牙利Bpv Jádi Németh律师事务所、匈牙利Forgó,Damjanovic&Partners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集团与巴基斯坦HaidermotaBNR & Co律师事务所等中外律师事务所也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风宜长物放眼量。与会中外律师协会代表还就“一带一路”建设如何加强律师协会国际合作实现共赢发展议题展开亲切交流,中外律师代表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业务交流与合作前景作深入探讨和美好展望。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