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与1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认证认可合作机制

作者:王晓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12 18:36:17

中国日报5月12日电(记者 王晓东) 2015年6月9日,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记者5月12日从国家认监委获悉,两年来,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互认。

目前,我国已与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14份合作协议,与俄罗斯、蒙古、马来西亚、新加坡、沙特、以色列、捷克等11个沿线国家建立了认证认可合作机制,与哈萨克斯坦、印度、印尼、波兰、捷克等20个国家建立了合作渠道。此外,还与上海合作组织、东盟、海湾合作组织等建立了认证认可多边合作机制。5月3日,中国与丹麦关于认证认可领域和有机产品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在京签署,这是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的又一成果。

据悉,“一带一路”建设倡议提出以来,在国内、国际两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和积极影响。三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20万亿元,推进贸易畅通、深化经贸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认监委表示,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要的国际合作领域。通过发挥认证认可的独特作用,开展国际互认,可以提升各国在经贸领域的互信水平,减少国际贸易壁垒,促进各国质量提升和经济贸易可持续发展。

认证认可是由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对产品、服务以及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评定,以证明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活动。认证认可具有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等特点,既是一个国家的质量技术基础,也是国际上共同采用的技术性措施。世界各国普遍运用认证认可手段来保证产品、服务质量,促进商品和服务贸易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国更是通过加强认证认可的国际合作互认,推动质量共治,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目前,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体系已覆盖全球经济总量的95%以上,对全球贸易健康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中,有30多个国家加入了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认可多边互认框架。

当前,全球关税水平不断下降,非关税措施,特别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如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国际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中,涉及认证认可的约占1/3。以2015年为例,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40%的出口企业遭受到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额为933.8亿美元,比2014年增加178.6亿美元。

两年多来,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已初具成效。我国与沙特、海湾合作委员会实现强制性认证的互认,2016年,我国认证机构颁发沙特SASO认证、海合会GCC认证证书4617张,惠及366种产品。与捷克签署检测认证合作协议,提升了中国企业进入中东欧市场的便利度;与韩国签署电子电器产品认证互认协议,相关产品减少认证成本30%以上,惠及两国超100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贸易;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分别签署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互认协议,使我国三分之一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受益;与新西兰、丹麦等国签署有机产品互认协议,与比利时、芬兰、荷兰等国签署肉类企业注册与认证合作协议,巩固了双边贸易互补优势。

国家认监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共推中国高铁走出去,推动印尼雅万铁路、肯尼亚铁路等海外项目采信中国检测认证结果,向西门子、庞巴迪等79家境外铁路制造商颁发258张中国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与德国、美国草签或签署绿色产品认证合作备忘录,率先开展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认证(IECRE),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成为“一带一路”贸易新亮点;加强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认证合作,为中国-哈萨克斯坦等农业合作项目提供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服务,打造现代农业“丝绸之路”;已推荐150家肉类、水产、罐头企业对哈萨克斯坦、蒙古、菲律宾等沿线国家出口,首次实现我国禽肉出口蒙古、伊拉克、阿富汗等国。

过去两年,国家认监委完成17个重点国家和地区认证认可制度国别研究以及部分国家汽车、电子电器国际认证制度专题研究,开展中德、中俄等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为实现国际互认奠定技术基础;编制《“一带一路”认证地图》,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服务指南;举办两期“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官员研修班,为14个沿线国家政府官员提供培训,帮助印尼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制度,为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提供认证认可技术援助,促进了质量技术基础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