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西藏4月27日电(达穷 华旦尼玛)4月27日上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西藏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
西藏是全国大江大河源头区,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标准以上河流有6418条,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16个,不仅是“中华水塔”,也是“亚洲水塔”,不仅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以及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潘旭春介绍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体制机制创新。为顺利推进河长制在全区的实施,西藏自治区采取高位推动的方法,组建了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总河长办公室,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区大力推进河长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与保护水平。工作方案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为主要任务。充分考虑西藏区情、社情、水情,每项任务中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具体工作。方案结合西藏实际提出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头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强“一江四河”流域、藏东“三江流域”和易贡湖综合治理,保持江河湖库水系完整,恢复生态功能等具体内容。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落实经费保障和加强社会监督等保障措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河长制的有关工作,为建设美丽西藏做出贡献。
(编辑:严玉洁 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