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讯(记者李文亮)1月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党中央也提出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把好关口,强化担当,成为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问责,成为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关键词。
勇于担当敢负责
近日,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机构共7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党组签订了《审计署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郑重承诺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一诺千金,下属违纪违法,主要领导难辞其咎。像这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已经常态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切实把责任扛到了肩上。
只有分清责任,才能落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之后,中央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出一系列部署。2015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突出问责”,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今年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责任落实根本在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落实责任过程中,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党委一把手要加强责任意识,不能止于念念文件开开会,必须务实,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利剑高悬,“打虎灭蝇”、狠刹“四风”,成效有目共睹。各级党委、纪委也勇担当、见行动,落实责任的举措更加具体务实。
坚决追责刹歪风
新年初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公开通报13名法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情况。自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70人,其中包括各级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42人。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近三年来,各地早已频频掀起“问责”风暴:
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反馈工作结束,13家被巡视单位中,有12家被指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在贵州,2014年有21人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受到党纪处分;2015年,云南省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345名领导干部追责,问责领导班子52个;新疆自治区2015年追责党员领导干部103人,纪委分4批通报曝光26人;2015年,河南省共有85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940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在四川,2015年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被问责的党组织有92个、党员干部486人;在2015年,山东共有51个单位党委(党组)和103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新年伊始,山东省纪委通报10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聊城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淼等领导干部,因下属违规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问责”机制敲响了警种,有效刹住歪风,提高效能,促进了责任意识刻印在心、落实于行。
倒逼尽责促廉洁
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近三年来,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健全机制,开列责任清单,将责任层层分解、级级落实,保障“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015年,在山东省高青县的干部述廉述责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耿庆玮担任“主考官”,与10个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互动质询,耿庆玮先后提出20多个比较尖锐的问题,让不少述廉述责对象都紧张得红了脸。
述廉述责是山东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山东省纪委常委与55名市厅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在4个市、70个县(市、区)开展了述廉述责试点。山东省委定期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并开展了6轮落实“两个责任”巡视。2015年,共对1036人实施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
四川省委2014年就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在省政府系统56个部门(单位)探索推行个性化责任清单制度,并通过整合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巡视监督、纪律审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方式,强化监督成效。
在紧抓责任追究同时,云南省通过检查考核、诫勉谈话、述廉述责等举措,倒逼尽职尽责。2015年,对22名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州市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班子及“一把手”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利器成了廉政建设的“撒手锏”,倒逼各级党委、纪委转变观念,抓党风,抓反腐,“种好责任田、守好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