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全文】

3月13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习近平出席会议。【全文】

3月13日 习近平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全文】

3月10日 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的审议。【全文】

3月8日 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的审议。【全文】

3月7日 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的审议。【全文】

3月5日 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全文】

3月5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出席会议。【全文】

3月4日 习近平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全文】

3月3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习近平在主席台就座,祝贺大会召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