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升级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6-11-11 13:29:09

3月15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在答记者问时,李克强表示,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并表示“很愿意为网购、快递和带动的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做广告”。

“互联网+”这个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创造出来的词,已成为了当红热词。“互联网+”不只是“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新说法,也不只是互联网与工业、制造业、服务业等的简单叠加,而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互联网与各行业领域的互相融合与演进,其结果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中的“+”不只是互联网在技术与模式上带来的增益,更是思维与理念上的突破。

什么是“互联网+”?举例说明或许会更清楚。如果说把集市搬上淘宝做C2C,互电商是一种新工具,而当出现了线上购物与线下体验的结合,就是“互联网+”;在爆红的O 2O中,如果说苏宁、国美做电商更多是模式转换,大众点评、美团所造就的消费习惯与模式就是“互联网+”;网上银行或余额宝,互联网更多的是一种工具,但互联网银行的出现就是“互联网+”;更多的还有,网上挂号、弹窗广告、纸质新闻网络版,都是互联网带来的渠道变化,而利用互联网技术投放到血管中定位释放抗癌药物、依据浏览偏好精准判断与推送相应广告、利用卫星定位相片与制图展示新闻甚至在大数据中挖掘新闻,则都是“互联网+”。

最为公众所熟悉并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互联网+”,莫过于电子商务。李克强表示愿意为网购、快递等电子商务新业态做广告,实则是希望鼓励“互联网+”背景下的深化融合与创新,激发社会经济的活力。“互联网+”所带来的机遇的确可能让中国经济飞起来,但在部分已经率先飞了起来的领域之中,更需留意其中的挑战。

在刚过去的由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演变过来的“3·15打假”中,涉及电商平台信息与互联网广告模式的投诉成为了今年的新特点。例如,较为受关注的有,网购时交易信息被泄露,消费者被假扮客服的骗子骗去22万元,以及搜索引擎的搜索排序依据出钱多少,推荐首位甚至出现虚假广告与钓鱼网站等。电商平台与搜索引擎在此投诉中均属于第三方平台,目前责任归属与相关规则均有所缺失,事前这些平台应该有什么规范以避免纠纷,例如电商平台应尽到怎样的保密责任、搜索引擎是否应将有偿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确分开,而什么情况下平台应该被问责、什么情况可免责或无论如何均不可免责,都需要有相应的研究、讨论与制度、法规。

当然,“互联网+”背景下新经济形式所带来的挑战,并不意味着对新事物的封堵,这在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大战”中已有了充分的论证。但所谓“顺势而为”,则必须对这些挑战加以重视,最直接的要求就是让陈旧的法规、管制的市场等融入“互联网+”的思维来升级改版,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鼓励创新,才有机会发挥“互联网+”的乘数效应、跟上新时代的脚步,让中国经济“飞起来”。

“互联网+”其实是围绕着自由开放的互联网思维,对个人生活模式、产业运行模式与社会发展形态的全方位升级,她需要的不只是各行各业从理念到行为模式的改变,政府、法律、制度甚至整个社会都需要“+”一“+”,系统升级进入2.0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