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

作者:王晓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2-07 19:09:59

中国日报12月7日电(记者 王晓东)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关键阶段、关键指标,建立相应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二是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三是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实施绿色产品认证,避免重复评价。四是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五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建立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

《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健全绿色产品体系配套政策,加强绿色产品重要标准研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推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和政府绿色产品采购等制度。三是营造绿色产品发展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部门、各地方应结合实际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推动绿色产品发展。四是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

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薄昱民表示,目前,由于我国涉及绿色的相关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由多个部门分头设立,存在管理分散、绿色产品概念不清、标准不统一、认证和标识种类繁多、社会认知及采信程度偏低等问题,加大了制度性交易成本。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完善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2016年1月,中央改革办向质检总局正式下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书》,要求制定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方案。

接到改革任务后,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从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国管局、能源局等12个部门,通过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经多次沟通协调并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了《意见》,旨在通过发挥标准和认证作为国家质量基础的突出作用,更好地规范引导绿色产品的生产、消费,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薄昱民表示,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有关部门借鉴了美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的经验。未来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结合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先进之处,推动中国的绿色产品走向世界。

(编辑:涂恬 田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