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提交修改反倾销法律提案 中方回应:保留采取必要手段的权利

作者:王青云 盛毅韬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1-10 18:43:55

中国日报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王青云 盛毅韬)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对欧委会提交修改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一事表示关切,称欧盟必须全面终止“替代国”方法,中方也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有记者问: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正式提交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以履行其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所承担的义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陆慷重申:15年过渡期结束后必须取消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

“中方认为,提案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体现了欧盟履行第15条义务的意愿,中方对此表示肯定。但中方感到遗憾的是,欧委会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替代国’做法,只是在变相延续原有做法而已,”陆慷说,“这一方法既没有全面彻底地履行第15条义务,也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陆慷强调了中方的三点原则:一是必须彻底履行义务,即第15条日落条款全面生效,“替代国”方法应全面终止;二是要科学公正,新的标准和方法应该公正、合理、透明,不能形成新的歧视;三是到期后应完全按照WTO规则采用一般反倾销方法,不应变相延续“替代国”方法。

“中方也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陆慷说。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