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7月11日北京电 (记者 陈梦炜)中国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这一目标是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今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意见》指出,针对目前大部分志愿服务组织规模小、注册资金不足、缺乏相应专职人员和固定场所的实际,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基础上,可以按照活动地域适当放宽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所需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地、活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激发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在本单位、本社区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成本低、效率高,志愿服务组织灵活度高、创新性强的特点,积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的志愿服务,加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安排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项目,为志愿服务组织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意见》提出,依托和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施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061-2015),实现志愿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的有效汇集,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民函〔2012〕340号)和《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49号)要求,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保护志愿者个人隐私,规范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科学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据新华社消息,5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