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从严治党立新规的五个“重在”

来源:学习中国
2015-10-13 18:38:35

习近平从严治党立新规的五个“重在”

图为:2014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

习近平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三、重在立德

新通过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习近平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习近平强调:“越是领导机关,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越要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廉洁自律是一种人格力量,也是立身之本、处事之基、为人之道,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说:“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古人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大量情况表明,道德情操与生活情趣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中说:“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还有,‘百行以德为首’,‘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等等,这些讲的都是做人与做官、修身与立德的道理。古往今来,为官者‘不患无位而患德之不修’,‘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帝国的崩溃、王朝的覆灭、执政党的下台,无不与其当政者不立德、不修德、不践德有关,无不与其当权者作风不正、腐败盛行、丧失人心有关。”

党是先进文化的代表,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党要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就要求,共产党人也必须是高尚道德的代表,共产党人道德标准应该在非党员之上。习近平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习近平从严治党立新规的五个“重在”

图为: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四、重在与时俱进

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戒尺”和“法锤”,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增添新内涵,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才能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2010年出台的,5年没有修订;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04年出台的,已经11年没有修订了。而在这段时间内,我国飞速发展,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唱响中国梦,实施“四个全面”战略,中国正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奋进。

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今天,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深刻警示,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新形势要有新要求,新目标要有新追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